学生日常出勤及请假制度的相关规定

作者:来源:时间:2012-11-14

  为搞好学风建设,督促学生努力学习,任课教师及有关部门需认真做好学生的考勤工作。 

  学生要按时参加学校统一安排和教学计划规定的一切活动。各种教学、实践性教学环节都实行考勤,教师可采用各种方式检查、随机抽查。学生无故不参加学校统一安排的活动或实践性教学环节,均按每天缺课6学时计;缺课未满一天按实际课时计算;学生迟到、早退,每次按缺课1学时计算。 

  学生因故不能参加学校规定的活动,必须事先办理请假手续。除急病或紧急事故外,不得补假。病事假请假审批权限规定如下:一天以内由辅导员批准;三天以内由学院学生工作负责人批准;三天以上,一周以内的,由学院院长批准。超过一周的,由学生处主管处长审批,报教务处备案。病假须持本校医院或市级以上医院诊断证明。 

  学生违反学校纪律,按照《沈阳大学科技工程学院学生违纪处分细则》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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