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城市学院实验实训教学管理规定

作者:来源:时间:2017-05-10

一、总则

1.实验实训教学是高等学校教学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为培养学生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进一步加强实验实训教学管理的规范化,不断提高实验实训教学水平,保证人才培养质量,特制定本规定。

2.实验实训教学的根本任务:培养学生运用实验实训手段在理论和实践相结合的教学过程中,消化理解课堂学习的知识;同时对学生进行科学实验实训方法和技能的基本训练,提高学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培养学生具有理论联系实际的能力、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和认真严谨的工作作风,为从事技术开发和科学研究打下坚实基础。

3.实验实训教学内容要充分考虑学生知识能力结构与课程的目的要求相一致,不断吸收科技发展和教学改革的最新成果,优化内容和结构,在已有验证性实验的基础上,增加综合性、设计性实验实训,建立科学、先进的实验实训课程教学体系。

二、实验实训教学文件管理

1.实验实训教学计划:实验实训教学计划是学校本科教学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由各院制定(修订),教务处负责审定和管理。

1)实验实训教学计划的制定(修订)按照本科教学计划的制定(修订)原则、要求和程序同步进行。在教学计划中,应对实验实训课程的设置、学时、学分的分配、教学进程等进行全面、系统、科学的安排。

2)实验实训课按课程性质可分为公共基础实验实训、专业基础实验实训和专业实验实训三类。各院应努力创造条件增开选修实验实训,积极开设综合性、设计性实验实训,以满足不同类型学生的学习要求,逐步实现实验实训课的开放式教学。

3)学校教学计划中所反映的实验实训教学计划,是各实训中心实验室开展实验实训教学活动的法定依据,应保持相对稳定。

2.实验实训教学大纲:凡教学计划中设置的实验实训课程,不论单独设课与否,都必须按照学校要求科学、合理地制定相应的实验实训教学大纲,同时要根据实验实训教学改革和实验实训技术发展加以不断完善和改进。

3.实验实训教材:实验实训教学必须有实验实训教材或讲义、指导书,可根据实验实训课自身特点和要求组织具有丰富实验实训教学经验的教师和实验实训人员编写实验实训教材或实验实训指导用书。

4.实验实训项目:要符合专业培养目标的总要求;力求全面,具有典型性,注意前后课程的相互配合,尽可能增加综合性、设计性实验实训项目,同时兼顾实验室、仪器设备等条件的可行性。

三、实验实训教学过程管理

1.实验实训教学准备:凡教学计划中设置的实验实训课,在实验实训教学开始前需要做好如下准备工作:

1)资料准备:实验实训教学大纲、实验实训教材或实验实训指导书、实验实训报告纸、实验实训签到簿等。

2)实验室准备:实验台()、仪器布局合理,实验室整洁卫生,符合实验室管理规范的要求;检查、整理、调试实验装置与仪器,保证实验仪器能完好运转;准备实验材料、工具。

3)实验实训教学人员准备:各教学单位应选派熟练掌握课程基础理论和实验实训技术的教师承担实验实训教学工作。

4)备课要求:实验实训课授课教师和实验实训技术人员在开课前必须备课,明确实验实训的目的、要求,熟悉实验原理、方法、步骤和装置。

5)预习要求:学生在实验实训课前须按照实验实训教材或实验实训指导书的要求进行预习,熟悉实验实训的要点,掌握实验实训的原理、方法及装置。

2.实验实训课堂教学:实验实训课堂教学是整个实验实训教学的核心,须做好以下工作:

1)每门实验实训课在第一次课时,由指导教师或实验室老师负责向学生宣讲有关规章制度、实验守则和安全注意事项,对学生进行遵规守纪、爱护器材和严谨的科学态度等方面的教育。

2)严格考勤,对无故缺席的学生以旷课论处。由于请假缺做实验实训的学生,须另行安排时间补做。

3)指导教师要检查学生实验实训课前预习情况,简明讲解本次实验实训的原理、方法、要求和主要仪器设备的原理、结构及使用方法。

4)实验实训过程中,学生应独立操作,独立思考;指导教师和实验技术人员要巡回查看,严格要求,保证实验实训数据准确、真实,无论何种原因均不得更改原始实验实训数据,原始记录数据应附在实验实训报告中。

5)实验实训结束后,指导教师应在学生的实验实训原始记录单上签字。学生应按规定关闭仪器设备,断电、关水、关气、整理设备、清扫场地。

四、实验实训成绩考核及管理

1.实验实训课的考试或考核应按实验实训教学大纲的要求进行。

1)课程的实验实训部分考核成绩应从实验实训预习、实验实训操作、实验实训报告三方面综合评定,按一定比例计入该课程的总成绩。具体比例由学院或教研室根据实验实训课占课程总学时的比重确定。

2)独立设置的实验实训课应对理论知识和操作技能分别考核,综合确定成绩。操作技能考核可采取笔试、答辩、操作等多种形式进行。考核不合格者,该门课程成绩按不及格计。

3)实验实训课不得申请免听、免修。

4)实验实训课不得缺课。因请假未完成规定实验实训项目的应当补做;无故缺做实验实训项目的,实验实训成绩按零分计。

2.实验实训课成绩由指导教师登记入册。

五、实验实训教学管理体制与职责分工

1.实验实训教学实行校、院二级管理。实验实训教学工作在主管校长领导下,归口教务处负责各项管理。学院由院长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2.教务处职责

1)制定实验实训教学管理和实验室工作人员管理的有关规章制度,做好实验实训教学宏观管理工作。

2)监督、检查实验实训教学计划、大纲执行情况,检查评估实验实训教学质量及效果。

3)组织学院实训中心、实验室开展实验教学改革,不断提高实验实训教学质量。

3.各院主管院长职责

1)组织制定(修订)、编写、审查本院实验实训教学计划和实验实训教学大纲、实验实训教材、实验实训指导书等。

2)组织本院各实验实训教学的实施,主持本院各门实验实训课程的实验实训教学检查、实验实训教学质量评估、实验实训教学研究、实验实训教学改革和经验交流、实验实训教学考核、评优工作。

3)组织确定实验实训指导教师及实验实训技术人员的配备。

4)负责本院实验室工作人员的培养、进修,负责组织实验实训指导人员的业务考核、评优工作。

5)负责本院各实验室的建设工作,审查各实验室的仪器设备购置方案,主持投资效益评估。

4.实验室主任职责

1)根据实验实训教学计划制定本实验室学期开课计划,主持本实验室的实验实训教学工作。

2)协助院长确定每学期实验实训指导人员及分工,掌握并核算实验室工作量,考核实验实训指导人员的教学质量。

3)负责本实验室的建设工作,包括制定本实验室建设规划、仪器设备及实验实训材料配备方案和实验室工作计划;

4)负责组织本实验室所开设实验实训课程的实验实训课成绩考核。

5)组织本实验室开展实验实训教学检查、实验实训教学质量自评,组织开展实验实训教学研究、改革及学术和经验交流,制定本实验室工作人员业务学习和培养进修计划。

六、实验实训教学研究与改革

1.实验实训教学研究与改革的目的是为不断更新实验实训教学内容,改进实验实训教学方法,掌握实验实训教学规律,总结经验,提高实验实训教学质量。各实验室应积极开展实验实训教学研究与改革活动,制定计划,定期召开实验实训教学研讨会,交流经验。

2.实验室应积极创造条件,逐步增开综合性、设计性和研究型实验实训;积极开放实验室,引导学生参加实验实训研究、实验实训竞赛、科技发明、创新创业等活动,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

3.实验实训教学研究与改革的成果属教学成果范畴,可申报学校创新创业项目,并对优秀的实验实训教学成果推荐申报省级和国家级创新创业项目。

七、实验实训教学质量考核与评估

实验实训教学质量检查是学校实验实训教学管理的经常性重要工作,切实提高实验实训教学质量是开展实验实训教学检查的根本目的。在实验实训教学检查中,要深入实验实训教学情况,巩固成绩,找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总结经验,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及时改进实验实训教学工作,确保教学计划和实验实训教学大纲得到严格执行。实验实训教学质量考核与评估主要对实验实训教学过程的各个阶段和各个环节的组织实施情况、实验实训教学管理规章制度执行情况及实验实训课堂教学和学生学习情况进行检查。

八、实验实训教学档案管理

1.实验实训教学档案是实验实训教学活动和实验实训教学管理工作的历史纪录,是考核实验实训教学效果、加强实验实训教学管理、总结实验实训教学经验的重要依据,为实验实训教学评估、实验实训指导教师、实验实训技术人员考核、评优等提供凭证材料。各级实验实训教学管理人员要在本职工作范围内认真积累、整理和归档,形成制度,要充分利用档案资料,积极发挥实验实训教学档案的作用。

2.实验实训教学档案包括上级下达的有关文件、材料、各种规章制度、实验实训教学的基本文件、资料等。

3.实验实训教学档案的管理由实验室主任负责,指定专人管理。

本办法于 2017 5月修订,从修订之日起执行,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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