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慧平,男,二级教授,语言文化学院院长;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沈阳优秀专家;全国优秀教育硕士导师;辽宁省普通高校专业带头人;辽宁省教育厅“辽河文化研究高校协同创新中心”负责人。曾任辽宁省普通高校本科教指委文学专业副主任委员。
开设“文学理论”“中国传统文化”等本科课程,主要从事文艺理论、文化学等领域的研究。独立撰著《中华魂——中华传统文化的哲学思考》等5部专著;主编《文学概论》《大学语文》等4部教材,其中《文学概论》被省教育厅评为优秀教材;编著《艺术鉴赏论》《中国现代文学观念发生论》等30余部著作;发表《说宗璞小说的“本色”创作》《呼唤新时代的柳青、路遥、贾大山》《红色经典的当下意义》《西方现代文学理论关于文学批评行为发生研究评述》等近百篇论文,其中《说宗璞小说的“本色”创作》获得第五届辽宁文学奖文学评论奖。
获辽宁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成果奖等10余项。先后主持和参与“新时期以来中国文学批评理论的进程研究”“当代西方文论批判研究”等近10项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主持和参与“五十年代文艺思潮研究”“中国现代文学观念发生与嬗变研究”“基于汉语言文学(师范)专业人才能力培养的实践教学体系研究”“汉语国际教育专业综合评价指标体系研制”等10余项省部级项目。

史国强,男,教授、辽宁省教学名师,辽宁文学奖翻译奖获得者,沈阳城市学院应用翻译研究所所长,硕士研究生导师,美国布卢姆斯堡大学访问学者。
主要从事英美文学、世界文化遗产、典籍英译等领域的研究。长期开设“英汉翻译”“翻译理论与实践”等本科课程及“中西翻译简史”“文学翻译”等研究生课程。
在《外语与外语教学》《中国图书评论》《中国翻译》《中国社会科学文摘》等中文核心期刊和CSSCI期刊上发表论、译文80余篇,如:《经典的魅力》、《博尔赫斯的小说》、《外国人为什么要读中国文学》、《鲁迅和与谢野晶子:亚洲的现代性》、《葛浩文的隐与不隐》和《索因卡的非洲大地》等,其中多篇文章被《人大复印资料》和《中国社会科学文摘》转载;出版《普京自述》《灼痕》《赛林格传》《对话潘基文》等40余部译著;编写出版《理科英语》《当代美国文学》等8部教材。先后承担“葛浩文文集编撰与研究”“改革开放后美国文学在我国的翻译与批评:1978-1998”等省部级基金项目4项;获得国内外各类奖项6项。

魏冕,女,副教授、语言文化学院教务主任,2012年毕业于澳大利亚新南威尔士大学,获得硕士学位,现为马来西亚博特拉大学在读博士,辽宁省外国语协会会员。
主要从事翻译理论与实践、国外中国研究,讲授课程为英语国家社会与文化、英语教学法、英语语言学概论等。
获得“外研社杯”全国高校外语教学大赛、外研社“教学之星”大赛等国家级、省级竞赛奖项6项,获批校级优秀课程2门。主持及参与省、市、校级科研教改课题10余项,在《兰州教育学院学报》《当代教育实践与教学研究》等国内刊物上发表论文8篇,参与编撰《文学翻译与中国文学现代转型研究》和《英语实用文体语言及翻译研究》专著2部。多次荣获校优秀教师、校优秀毕业论文指导教师称号。

宋玥凝,女,讲师,汉语国际教育专业教师,世界汉语教学学会会员。
主要研究领域:语言本体,二语教学。讲授课程:汉语国际教育概论,语言学概论等。
以主讲教师身份带队参加教育部语合中心“汉教英雄会”比赛,获得最佳组织奖。指导学生参加创新创业比赛并获得省级立项。在国内刊物发表论文5篇,在国际CPCI会议期刊发表论文2篇,参与编纂《汉语水平考试模拟试题集(HSK4级)》。

赵群,女,副教授、法学专业主任;辽宁省法学会理事;辽宁省法学会法学教育研究会常务理事;沈阳众佑科技有限公司法律顾问;辽中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独立监事。
主要研究领域为刑事诉讼法学,讲授课程为刑事诉讼法、司法文书写作、婚姻继承法、劳动与社会保障法、专业导论等。
主持省市级科研项目1项,校级教学改革项目4项。在国内刊物发表论文8篇,教材2本。荣获2019-2020学年沈阳城市学院优秀教师。2020年7月,在沈阳城市学院统筹疫情防控与教育教学工作中,被评为“校园先锋示范岗”。多次被学校评为优秀毕业论文指导教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