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5-2016-2期初教学检查的通知
作者:来源:时间:2016-02-28
各学院(部):
为稳定教学秩序,提高教学质量,教务处将于第1-4教学周进行本学期的期初教学检查工作,具体如下。
一、 教学检查的内容
1、本学期全部课程教学文件上网情况:教学大纲、日历、教案、教学指导书(附件1);
2、上学期全部课程考试文件存档情况:过程考核、结课考核材料是否完备以及全部考试材料是否存档(附件2);
3、标准化评卷情况:上学期期末考试及后续补考是否按评分标准阅卷,成绩录入各环节是否符合要求;
4、课程讲义建设情况:是否开始课程讲义的建设,以及建设进度(附件3);
5、本学期课程考核方式检查:考核方式是否符合规定,考核相关文件是否完备(附件4);
6、期初师生上课情况检查:各学院(部)教务办要深入教学一线检查教学运行情况,包括教师到岗情况、教学秩序、教学纪律检查,检查结果体现在自查报告中;
7、各教学单位教学管理工作到位情况:确认教学任务书的执行与课程授课教师的落实情况,教材是否发放到位,确保正常的教学秩序(附件5);
8、各学院的开学前准备工作:各学院要了解本学院所辖教室的教学设备能否正常运行,确保教室桌椅数目与排课教室容量的一致,确认粉笔板擦等教学物品的摆放(附件5);
二、教学检查的时间安排
期初教学检查时间表
|
检查时间 |
检查内容 |
完成人 |
|
2月28日 |
教务处下发期初教学检查通知 |
教务处 |
|
2月29日-3月4日 |
期初开课前准备工作、师生上课情况检查 |
教务处,各院(部) |
|
3月7日-13日 |
各院(部)完成检查项目中第1-3项的自查 |
各院(部) |
|
3月14日-3月20日 |
各院(部)完成检查项目中第4、5项的自查 |
各院(部) |
|
教务处现场抽查检查项目中第1-3项 |
教务处 |
|
|
3月21日-25日 |
教务处现场抽查检查项目中第4、5项 |
教务处 |
三、教务处抽查具体安排
1、检查方式:本次教学检查采取以院部自查为主,教务处抽查的方式。
2、具体要求:
(1)针对各类教学文件,请各院部教务办组织好系主任、专业负责人及骨干教师进行自查,并将附件1、2于3月14日8:30前,附件3、4于3月21日8:30前,附件5于3月7日8:30前交至OA教务处信箱。抽查时学校检查人员到各教学单位教务办现场调取,按统一原则抽查(抽查原则于现场抽查时告知各院部教务办);
(2)针对师生上课情况检查,请各院部结合日常教学巡查开展,发现重大教学问题及时处理并上报,其他情况及时处理并记录。请各院部将自查报告于3月7日8:30前按以往要求上交。
3、抽查顺序:
机电、建工、经济、会计、酒店、传媒、互联网、语言文化、通识。
教务处
2016年2月28日

沈阳城市学院官方微博
沈阳城市学院微信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