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优势特色专业遴选工作的通知

作者:来源:时间:2015-06-01

    省内各普通本科高等学校: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省委、省政府的新要求,引导高校主动适应经济社会发展新常态,根据社会实际需要,加大专业结构调整力度,优化人才培养类别结构,关注学生成长,加强内涵建设,深化综合改革,创新培养机制,凝炼办学特色,加快提升我省高等教育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和水平,经研究,决定以本科专业综合评价为基础,分批遴选在培养高素质应用型人才等方面形成鲜明特色的专业,加快推进普通高校、专业集群向应用型转变,2015年首批面向已参加本科专业综合评价的专业点开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原则 

  1.坚持导向,强化定位。以主动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为导向,进一步明确办学思路和办学定位,优化专业结构布局和人才培养类别结构,深化专业内涵,提升人才培养质量,形成优势,办出特色。 

  2.示范引领,重在服务。重点遴选具有行业优势、区域优势和示范引领优势的专业,以及与辽宁支柱产业、优势产业、新兴产业和社会发展密切相关的专业。通过建设,进一步提升辽宁高等教育的影响力、辐射力和社会服务能力。 

  3.择优遴选,突出特色。依据专业社会需求、整体水平、建设成效、社会声誉等,择优遴选,凸显优势,充分体现专业建设特色、学校发展特色,进一步强化高等学校的办学特色。 

  二、基本要求 

   1.要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综合实力强,办学积淀雄厚,人才培养质量好,社会认同度高。人才培养规格定位准,改革创新意识强,人才培养模式新,行业特色鲜明。 

  2.要充分反映专业发展走向与建设水平,全面体现现代教育理念与思想,具有创新培养模式,拥有优秀教师团队,建有精品课程与精品教材,富有丰富的教学改革经验与成果,取得显著的人才培养成效。 

  三、基本条件 

  1.教师队伍优。教学团队结构合理、梯队科学,整体素质高。专业带头人影响力大,骨干队伍教学经验丰富,青年教师队伍具有发展潜力。 

  2.培养模式新。培养目标适应社会需求,培养方案体现以学生为本的教育理念,突出产教融合、协同育人,体现创新思路、创新举措、创新效果的匹配度,专业定位、培养目标与规格定位、课程设置吻合度高。 

  3.改革力度大。广泛吸收国内外先进的教育理念和教学经验,凝炼教学改革成果,改善教学方法和手段,优化课程教学内容,不断丰富课程内涵,形成了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反映时代特征、具有学校特色的课程体系。改革成效显著,显示度高。 

  4.服务能力强。适应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和行业企业技术创新需求,较好地发挥了专业的作用,在推进行业、社会发展方面富有成效,深受认同。培养的学生综合素质高,创新实践能力和创业就业能力强,深受社会和市场欢迎。毕业生一次性就业率及高质量就业率在全校、全省名列前茅,深受社会和市场认同。 

  5.管理效果佳。具有完善的教学质量保障体系,教学质量监控机制运行良好。管理体系健全,有一整套适应改革需要、推动特色发展的管理办法,并在运行中产生显著效果。 

  四、遴选范围 

  已参加全省本科专业综合评价,原则上参评布点5个及以上,评价成绩前20%的专业。 

  五、申报材料及说明 

   1.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优势特色专业申报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格式见附件1); 

   2.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优势特色专业申报书(以下简称申报书,格式见附件2); 

   3.专业建设展示网站。申报专业应参照《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优势特色专业遴选标准》(附件3),在学校网站设立专栏展示专业建设情况,包括申报书,以及人才培养方案、教学团队、教学资源、管理制度、社会评价、有关获奖证明材料等。 

   请于6月8日前,以校为单位将汇总表、申报书纸质一式两份报送省教育厅高等教育处,电子版(PDF格式)发送至邮箱。并请于6月10日前开通网站专栏。 

   六、联系人与联系方式 

   省教育厅高等教育处 张  越,联系电话:024-86896698,电子邮箱:gjc86896698@163.com,邮寄地址: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东路46-1号,邮编:110032。 

   附件: 

   1.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优势特色专业申报汇总表 

   2.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优势特色专业申报书 

   3.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优势特色专业遴选标准  

   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 

   2015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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