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作者:来源:时间:2021-06-10
各部门:
为全面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产教融合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7〕95号)精神,深化产教融合、产学合作、协同育人,以产业和技术发展的最新需求推动高校人才培养改革,根据《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管理办法》(教高厅〔2020〕1号)要求,教育部将继续实施2021年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2021年度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指南由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平台于每月上旬,面向高校按月分批发布。
2.请各学院根据实际情况以及产学合作需要,定期组织认真研究项目申报指南,积极组织相关教师申报,主动与相关企业联系,按照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及时向企业报送相关申报材料。
3.教育部将会对企业提交的立项结果进行核定,最终立项结果经审查备案后,将于7月和10月左右分两次由教育部集中公布。
4.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由教务处按照项目制实施统一管理,所有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申报材料、结题材料提交前须报教务处实践科进行形式审查并备案后再按照相关要求提交相关部门。
5.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是教育部高等教育司认可的立项项目,我校根据情况,将其认定为教育部高等教育司教改项目。
申报网站:“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平台”(项目平台网址:http://cxhz.hep.com.cn)。
请各部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负责人及各项目负责人加入学校产学合作项目管理QQ群,相关详细要求将在群内发布。
教务处
2021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