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期末考试管理工作的通知
作者:来源:时间:2018-12-19
各教学院部:
为进一步规范本学期考试管理,确保教学工作顺利收尾,现针对期末考试重点环节提出以下要求:
一、加强监考力度,严肃考风考纪
1、监考教师应服从学校统一安排,切实履行监考职责,按部就班完成监考工作。
2、监考教师务必坚守工作岗位,严禁迟到、擅自离岗或做与监考无关的事情。
3、监考教师应接受主考院部工作安排,认真听取巡考人员的检查和指导,及时纠正监考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4、学生考试结束后,应及时清点试卷,确认实收试卷数与实到考生数一致后,方可允许学生离场;因监考环节疏漏导致试卷缺失等情况将依据我校教学事故认定办法处理。
二、规范阅卷流程,及时录入成绩
1、试卷评阅工作由开课院部负责组织实施。凡同一门课程有3名及以上任课教师的试卷评阅工作,原则上阅卷应在系(教研室)指定地点进行,采取集体流水阅卷。
2、为提高评阅质量,确保评分规范,阅卷教师应选取2-3份试卷先用铅笔进行试评并提交学院教务办主任审查,审查合格后方可用红笔正式评卷,同时将铅笔痕迹擦除。
3、为保证试卷质量,给教师留出充足时间评阅及复核试卷,本次考试成绩录入教务系统的时间延长到1月15日。因厂家针对正方系统的升级在下学期初才能完成,本学期末成绩单依然使用校发模板(附件1),在正方系统里录入成绩总分即可,待下学期初系统升级完毕后再在系统里补录分项成绩。
4、成绩在教务系统中一经提交就不能再改动。如确需改动,任课教师需出具成绩修改申请表,经院部负责人签字批准后上报教务处。对于教师擅自为学生提分、改分的,一经查出,依据教学事故认定办法给予严肃处理。
三、客观分析成绩,验收完备归档
1、做好课程考核成绩分析(附件2)工作,通过分析发现教师教学与学生学习存在的问题,为改进教学工作指明方向。成绩分析务必客观、真实、具体。
2、采用试卷考试的教师,应提交相当于五套试卷试题量的题库(附标准答案)至教务办备案,完成本学期试题库建设要求。
3、各任课教师要按规范整理好全部考核材料(具体要求详见附件3),提交教务办验收合格方可放假。
以上要求,请各院部高度重视、认真执行,确保期末考试工作有序进行,顺利收尾,学校将于本学期末及下学期初进行专项检查。
教务处
2018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