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16周考试安排(含监考)的通知
作者:来源:时间:2014-12-15
通知:请各院部下载《14-15-1学期16周考试安排(含监考)》,并通知到相关学生及教师按时参加考试及监考工作。
根据我校考试管理规定:补考和机考考试,辅导员要到考场协助监考教师组织学生入场、检查学生证件,防止替考行为发生。请各学院教务办按照考试安排将学生名单发至学办辅导员,学办及相关辅导员在考场外要切实有效地按照名单核对学生证件,组织好学生入场,杜绝替考!
学生入场时,监考教师应对照名单核对学生信息,确保无误。各主考单位教务办要安排专门人员巡考,及时发现并解决突发情况,保证考试顺利进行。考试期间,教务处将安排巡考工作组对各主考单位巡考情况进行巡查,望周知!
教务处
2014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