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周考场(含监考)及巡考工作安排
作者:来源:时间:2014-07-11
通知:请各院部下载《20周考场(含监考)及巡考工作安排0711版》并通知到相关人员参与监考、巡考工作,及时将考场巡考记录表返回教务处考务办。
根据我校最新考试管理规定:补考和机考考试,辅导员要到考场协助监考教师组织学生入场、检查学生证件,防止替考行为发生。
请各学院教务办按照考试安排将学生名单发至学办辅导员,学办及相关辅导员在考场外要切实有效地按照名单核对学生证件,组织好学生入场,杜绝替考!
教务处
2014年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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