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17周考试及巡考工作安排
作者:来源:时间:2013-12-15
请各院部下载《17周考场及巡考工作安排》,并通知到相关人员参与巡考工作,及时将考场巡考记录表返回教务处考务办。各单位可自行打印《考场巡考记录表》,也可到教务处领取。
教务处
2013年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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