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周巡考工作安排
作者:来源:时间:2013-07-05
20周为本学期公共课集中考试周,同时也是各学院专业课集中考试周。为继续做好期末考试巡考工作,学校领导与教务处、学生处、信息中心及各学院学办主任共同承担巡考工作,请各单位于OA下载《20周巡考工作安排》,并通知到相关人员参与巡考工作,及时将考场巡考记录表返回教务处考务办。各单位可自行打印《考场巡考记录表》,也可到教务处领取。
教务处
2013年7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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