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13年辽宁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通知

作者:来源:时间:2013-05-08

    各院部:
  现将《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13年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辽教办发[2013]147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各院部按通知要求组织申报。
  要求及说明:
  1、请各院部认真阅读本通知及附件各项内容,并组织相关人员申报项目。
  2、“大创计划”项目在教学单位绩效考核中按同级教改立项的1/2处理(省级甲类项目0.5,省级乙类项目0.4)。
  3、申请人需认真填写《(大创计划)项目申请书》并于5月16日下班前由各院部统一将排序后的“大创计划”项目汇总表及项目申请书电子版通过OA发至教务处管理员邮箱。
  4、待各院部上报项目申请书后,教务处将组织专家进行评审优选出20个项目,由学校推荐申报2013年辽宁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
  教务处
  2013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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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13年省级大学生创新
  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辽教办发[2013]147
   
  省内有关普通本科高等学校: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和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发展规划纲要,强化大学生创新创业能力训练,增强高校学生的创新能力和在创新基础上的创业能力,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本科教学工程”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教高函[2012]5号)的精神,我厅决定组织开展2013年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以下简称“大创计划”)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
  2013年省级大创计划项目分为甲类项目和乙类项目,其中甲类项目给予一定经费支持。
  二、推荐额度
  经过学校申报、专家论证,我厅将参加省级“大创计划”的高校分为A组(70项)、B组(50项)、C组(40项)、D组(20项)(分组名单见附件1)。各高校可根据所在组别的项目额度从校级“大创计划”项目中推荐参加省级“大创计划”的甲类项目和乙类项目,甲类项目和乙类项目的数量分别占项目额度的50%。
  三、请各学校于2013年5月20日—24日,登陆“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网”(www.upln.cn),点击“项目管理”模块进入“辽宁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管理平台”填报项目信息。同时,将《辽宁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信息表》(附件2)的纸质版报送到我厅高等教育处。
  我厅将于5月15日前通过短信形式将网络申报登陆账号及密码告知各高校教学管理部门负责人。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省教育厅高教处:李勇江;
  联系电话:024-86891936;邮编:110032;地址: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东路46-1号。
  技术支持联系人:赵楚,联系电话:13390551766。
   
                                   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
                                                      2013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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