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专项检查《教学指导书》编写情况的通知
作者:来源:时间:2015-04-09
根据3月31日全校教职工大会学校关于教学工作的指示精神,本学期期中教学检查将以《教学指导书》的编写情况作为检查重点。
在期初教学检查中发现,部分任课教师的《教学指导书》内容不够完善,缺少对于教学安排与组织形式、评价标准、反馈方式和教学资料等的具体说明。编写教学指导书应遵循“以学生为中心”的原则,以学生的自主学和动手学为主要目标,在课堂教学中积极构建实践化教学模式,让学生参与到教学中来,发挥学生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本次教学检查本着学院自查、教务处抽查的原则,请各位任课教师仔细阅读《<教学指导书>编写基本要求》,在院部自查期间对《教学指导书》内容进行必要地完善和修订。检查时将以《基本要求》中第5、6、7、8条具体要求作为检查重点,检查结果将纳入绩效考核。院部自查时间为4月9日至27日,请各院部教务办于4月27日上午9点前将“附件1”发送至OA教务处邮箱,教务处抽查时间为4月27日至30日。
注:《教学指导书》编写基本要求以2014年11月20日OA公布版为准,可在公告查询处查询,通知名称“关于发布《教学指导书》编写基本要求的通知”,发布人教务处孟娜,该文件也已上传至OA公共文件柜-教务处文件夹。
教务处
2015年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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