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4届毕业生毕业实习成绩评定以及毕业设计开题相关安排的通知
作者:来源:时间:2014-03-21
各学院:
按照我校毕业实习相关安排,大部分专业第4周末毕业实习即将结束。请各学院将附件1中《实习考核表》(电子版)转发给学生。学生自行打印后,务必手工填写各项内容,并于实习结束后将《实习考核表》上交指导教师。考核表务必加盖实习单位公章,请各指导教师严格把关,对无加盖公章的实习报告不予评分。
按照各专业教学计划,毕业实习完成后,14届毕业生可于毕业设计的第一周着手进行毕业设计开题报告的撰写工作。附件2中的开题报告格式仅供各专业参考,各学院也可以根据实际自定统一格式,但必须经教务处备案后方可使用。毕业设计第二周学生应上交毕业设计开题报告,经本专业指导教师组集体审查通过后,学生方可进行毕业设计。
毕业设计是人才培养方案的重要环节,直接关系到学生是否能顺利毕业。根据各学院汇总上报关于毕业设计情况,仍有个别学院的个别同学尚未确定毕业设计题目。请各学院引起高度重视,认真严格对待,对第4周仍未安排学生毕业设计题目的指导教师,将被认定为教学事故。
此外,教务处在教务系统中已经将毕业实习课程录入在各专业专业负责人名下,请各专业负责人在毕业实习结束一周内完成毕业实习成绩录入工作。毕业设计(实习)总学分16学分,其中毕业实习4学分左右,毕业设计12学分左右,具体学分分配按各专业教学计划确定。毕业设计和毕业实习作为两个独立的教学环节分别考核评分并记录成绩。
附件1:实习考核表
附件2:毕业设计开题报告
教务处 2014-03-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