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公布有关企业支持的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申报指南(2019年第一批)的通知
作者:来源:时间:2019-09-04
各院(部):
为深入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认真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5〕36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产教融合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7〕95号)要求,深化产教融合、产学合作、协同育人,经企业申报、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专家组审议通过,形成了2019年第一批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申报指南(见附件1),我校鼓励广大教师积极申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型
本批次申报指南中,共有324家企业支持项目10647项,现予以公布(项目简介见附件2),具体包括以下六种项目类型:
1.教学内容和课程体系改革项目。此项目面向高校有关专业和教师,由企业提供经费、师资、技术、平台等方面的支持,将产业和技术的最新发展、行业对人才培养的最新要求引入教学过程,通过课程或系列课程的建设,推动高校更新教学内容、完善课程体系,建成能够满足行业发展需要、可共享的课程、教材资源并推广应用。
2.创新创业联合基金项目。此项目主要面向高校学生,由企业提供资金支持和项目研究方向,并安排企业导师进行指导;学生自主组建团队面向企业申报;高校按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的要求对项目进行日常管理。
3.师资培训项目。此项目主要面向青年教师,由企业组织教师开展技术培训、经验分享、项目研究等工作,提升教师的工程实践能力和教学水平。
4.实践条件建设项目。此项目主要面向高校有关院系,由企业提供软、硬件设备或平台,在高校建设联合实验室、实践基地等,并开发有关的实验教学资源,提升实践教学水平。
5.校外实践基地建设项目。此项目主要面向高校有关院系,由企业根据自身条件和需要,提供学生实习实训岗位(包括时间、期限、地点、数量、岗位、待遇等),高校和企业共同制定有关管理制度,共同加强学生实习实训过程管理,不断提高实习实训效果和质量。
6.创新创业教育改革项目。此项目主要面向高校,由企业提供师资、软硬件条件、投资基金等,支持高校建设创新创业教育课程体系、实践训练体系、创客空间、项目孵化转化平台等,支持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
二、网上申报流程
1.注册登录:要求实名注册登录,每个ID限报三项。教师注册需上传教师证照片(没有教师证可上传工作证或能证明教师身份的证件);学生注册需上传学生证照片。其中教师身份登陆可申报除“创新创业联合基金”之外的所有项目,学生身份登陆可申报“创新创业联合基金”项目。
2.申报立项:高校在9月20日前网上完成项目申报;企业将于10月31日前将立项名单公布,申报项目的师生可在平台上查询结果,后续由企业自主组织项目阶段检查、验收、交流等。
三、时间安排
1、9月5-7日请各院(部)加强组织和宣传,动员教师积极参与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组织师生在“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平台”(项目平台网址:http://cxhz.hep.com.cn)注册申报,并加强项目实施过程的管理。
2、9月12日下班前以院部为单位报送拟申报项目申报书电子版和项目汇总表(附件3)发送至教务处实践科聂晓微OA邮箱。
3、9月20日前申请书由项目申请人填写并手写签名,签署意见并盖章后,扫描文件并连同电子稿(PDF格式)一起发送到企业邮箱,同时将盖章纸质版邮寄到企业(详见各企业报送说明)。
附件1:2019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平台高校申报操作指南
附件2:2019年第一批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简介
附件3:2019年第一批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汇总表
教务处
2019年9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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