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线上教学竞赛的通知
作者:来源:时间:2020-06-05
关于组织开展线上教学竞赛的通知
各学院: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学校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辽宁省教育厅“停课不停教、停课不停学”要求,积极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在线教学取得了良好成效,有力保障了学校在线教学规范、有序、高质量的开展。为选树典型,展示优秀在线教学案例,示范带动全校教师投身教育教学改革创新,提升在线教学质量和学生学习成效,学校决定开展线上教学竞赛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疫情防控期间线上教学竞赛,表扬奖励一批责任意识强、课程质量高、使用效果好的线上授课教师,传递抗击疫情正能量,弘扬优良的师德师风和校风学风。进一步激发教师参与课程建设的热情,促进课堂教学与信息化的深度融合,切实提高教学效率、提升教学质量,为一流本科课程建设奠定坚实基础。
二、参赛对象
2019-2020学年第二学期疫情防控期间,承担线上教学任务的全体专职专任教师。
三、竞赛流程
1.初赛阶段
初赛阶段由各学院组织完成。各学院需依据“沈阳城市学院在线教学质量评价标准”(附件1)进行参赛教师的初赛评价和遴选,并于6月19日(第16周周五)前完成院内初赛,原则上每学院推荐1名参赛教师进入决赛。
2.决赛阶段
7月1日(暂定),进入决赛的9名参赛教师统一在教师教学发展中心的录播培训教室进行1个知识点(不超过30分钟)的线上教学现场展示,全体教师进行在线观摩,由校领导、各教学职能部门负责人、教学督导专家、各学院院长组成的决赛评审专家组及各学院任课教师大众评审团进行在线评审打分,最终确定获奖名单。
决赛总成绩=评审专家组70%+教师大众评审团30%
30分钟的决赛线上教学展示,需包括以下两个环节:
① 10分钟说课环节
进行包括教学理念、教学设计、课程实施、教学组织与管理、教学模式、方法手段、教学效果等内容的总结。
② 20分钟课堂展示环节
针对1个知识点的内容进行完整的线上教学内容展示。
3.结果公示
评审工作结束后,由教务处将竞赛结果在学校OA通知公告中进行公示。
4.奖励办法
本次竞赛将评出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优秀奖3名。获奖教师予以通报表扬并颁发证书,在职级晋升、职称评定等方面给予优先考虑。获奖课程将优先推荐国家级、省级一流课程评审。
四、材料报送
各学院推荐参加决赛的教师需提交《沈阳城市学院疫情防控期间线上教学竞赛申报书》(附件2),经学院审核后将申报书的电子版和纸质版于2020年6月22日下班前由学院教务办报送至教学运行科。
附件1:沈阳城市学院在线教学质量评价标准
附件2:沈阳城市学院疫情防控期间线上教学竞赛申报书
沈阳城市学院
2020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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