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参加辽宁省第六届“互联网+”创新创业大赛暨第六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选拔赛的通知
作者:来源:时间:2020-06-29
各学院:
根据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举办“建行杯”辽宁省第六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暨第六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选拔赛的通知》(辽教办[2020]72号)要求,2020年6月至8月将举办“建行杯”辽宁省第六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现就我校组织参赛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大赛总体安排
第六届大赛将举办“1+5”系列活动。“1”是主体赛事,包括高教主赛道(详见附件1)、“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详见附件2)。“5”是5项同期活动,包括“青年红色筑梦之旅”系列活动、“大学生创客秀”(大学生创新创业成果展)、在线双创专题公益辅导、“互联网+”创新创业教育与新业态高峰论坛、大赛国际展示交流中心经典案例项目展播。
二、项目要求
1.参赛项目能够将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 物联网、下一代通讯技术、区块链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经济社会各领域紧密结合,服务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培育新产品、新服务、新业态、新模式;发挥互联网在促进产业升级以及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中的作用,服务新型基础设施建设,促进制造业、农业、能源、环保等产业转型升级;发挥互联网在社会服务中的作用,创新网络化服务模式,促进互联网与教育、医疗、交通、金融、消费生活等深度融合(各赛道参赛项目类型详见附件)。
2.参赛项目须真实、健康、合法,无任何不良信息,项目立意应弘扬正能量,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参赛项目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所涉及的发明创造、专利技术、资源等必须拥有清晰合法的知识产权或物权;抄袭、盗用、提供虚假材料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一经发现即刻丧失参赛相关权利并自负一切法律责任。
3.参赛项目涉及他人知识产权的,报名时须提交完整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所有人书面授权许可书、专利证书等;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的创业项目,报名时须提交营业执照及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等相关复印件、单位概况、法定代表人情况、股权结构等。参赛项目可提供当前财务数据、已获投资情况、带动就业情况等相关证明材料。在大赛通知发布前已获投资 1000 万元及以上或在2019 年及之前任意一个年度的收入达到 1000 万元及以上的参赛项目,请在全国总决赛时提供相应佐证材料。
4.参赛项目根据各赛道相应的要求,只能选择一个符合要求的赛道参赛。已获往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全国总决赛各赛道金奖和银奖的项目,不可报名参加本届大赛。
三、日程安排
1.请各参赛团队详读各赛道竞赛方案,结合项目选择适合的赛道及组别,按要求组建团队、准备参赛资料, 7月20日前,请参赛团队通过登录“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https://cy.ncss.cn/)大赛官网或微信公众号(名称为“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或“中国互联网十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任一方式进行报名,上传参赛作品相关资料。
2.各学院汇总统计参赛项目,填写参赛项目排序汇总表,并于7月20日前发送至教务处刘阳OA邮箱。
3.7月20日-7月31日,学校组织校内评审,根据比赛结果上报参加省赛项目。
四、有关要求
1.各学院要广泛发动学生踊跃报名参赛,参赛学生比例不低于在校生数的20%。要积极鼓励教师和符合条件的校友、导师将科技成果产业化,带领学生共同参赛。
2.各学院要鼓励教师积极参加大赛,投身“互联网+”创新创业教育改革与实践,提升高校的创新创业教育能力和水平。对在全国总决赛中获得金、银、铜奖的指导教师给予承担一项省级教学改革项目的奖励;对在全国总决赛中获得金奖的指导老师和团队项目,按照辽宁省省级教学成果奖的评审程序,可由学校组织、指导教师牵头申报下一届省级教学成果奖,不占学校当年申报名额。
3.请参赛团队指导教师及各学院赛事负责人,加入“SYCU 互联网+竞赛交流群”,群号:1019091786,用于比赛交流和信息发布。
赛事咨询请通过“中国互联网十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微信公众号进行咨询,参赛团队可在“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cy.ncss.cn)资料下载板块,下载学生操作手册,指导报名参赛。
教务处
2020年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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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组织参加辽宁省第六届“互联网+”创新创业大赛暨第六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选拔赛的通知
- 关于开展2020年度国家及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 关于组织开展线上教学竞赛的通知
- 关于开展首届民族教育优秀教学成果评比及展示活动的通知
- 关于组织参加2020年辽宁省普通高校大学生工业设计竞赛的通知
- 关于组织参加辽宁省大学生三维数字化创新设计大赛的通知
- 关于本年度毕业生线上考试的工作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