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2021年度校级教学团队备案名单的通知
作者:来源:时间:2021-07-20
各部门:
根据《关于开展教学团队组建工作的通知》及《沈阳城市学院教学团队建设实施办法》(沈城院发[2021]40号)文件要求,经教师自愿申报、部门推荐和学校综合评议,确定92个教学团队为2021年度校级教学团队建设项目,现予以公布(见附件)。
备案立项后,团队成员要严格履行相应职责,努力实现项目建设目标。教学团队应在团队建设过程中接受学校组织的评估检查。学校每年进行一次校级优秀教学团队评选,对入选校级优秀教学团队的团队负责人和主要团队成员,同等条件下,在评优评先、职称评审、破格晋升等方面具有优先资格。向省一级推荐的教学团队原则上在校级教学团队基础上产生。
附件:2021年度校级教学团队备案名单
教务处
2021年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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