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20-2021学年班委会公开竞选的通知

作者:来源:时间:2020-10-20

 各学院、全体班主任:

为建立一套科学、民主、规范的学生干部选拔、培养及管理制度,切实增强与培养学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三自能力与意识,给每一名同学提供机会全方位的展示自己,根据《沈阳城市学院学生干部竞选产生办法》、《沈阳城市学院共青团改革方案》的有关规定并结合我校学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现将2020-2021学年班委会公开竞选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竞选范围

本学院在校各班级(20级各班级必须公开选举产生班委会;18、19级各班级可根据班委会一年来工作情况进行重新选举)

二、竞选时间

10月21日-10月30日 

三、岗位设置

团支部设支部书记1人,组织委员1人、宣传委员1人

班委会设班长(兼任团支部副书记)1人,学习委员1人、体育委员1人、生活委员1人、文艺委员1人、心理委员1人(原则上不允许增设岗位)

四、竞选基本条件

1、班级委员会(以下简称班委会)由班级全体同学公开选举产生,每学年9、10月份公开选举。新生入学一个月内由班主任组织班级全体同学公开投票选举产生班委会。

2、班委会成员应为本班正式成员,政治坚定,品行优良,积极响应学校的号召,自觉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全心全意为他人、为集体服务,示范作用突出,有奉献精神。

五、竞选形式(任选其一)

1、所有班委会竞聘者公开竞聘演讲,全班同学投票产生班委会成员

2、班长、团支书竞聘者公开竞聘演讲,全班同学投票产生班长、团支书人选后,再一次进行其他班委会成员的报名、竞聘演讲及投票产生班委会成员。

六、竞选流程

1、发布公告

各班级面向全班学生发布《班委会竞选通知》,并召开班会进行发动、宣传、组织学生踊跃报名。

2、自主申报阶段

各班级学生根据自身情况申报班委会岗位,填写《班委会竞聘报名表》即可参与报名。

3、班级公开竞聘演讲

(1)各班级根据通知要求制定《XX班级班委会竞选产生办法》并确定选举的时间、地点上报至学院团总支审核并以学院为单位上报至校团委。

(2)班委会成员由本班全体学生民主选举产生,出席大会的学生人数必须≥本班学生总数的3/4方可进行,且竞选工作务必由班主任主持监督方可有效,届时校团委全程监控竞选工作。

(3)所有竞聘者根据抽签顺序依次上台面向班级发表3分钟以上演讲(具体时长班级自定),演讲内容围绕自我介绍、如何领导班级等方面进行。随后由全班同学根据竞聘者表现进行现场无记名投票,由学生组成计票人、监票人(班主任现场抽取)现场收集选票、现场计票。投票结果由班主任当场宣布。各职位票数最高者当选班委会成员。

(4)收回选票≤发放选票、当选者得票数≥收回选票的1/2,选举结果方有效,否则选举无效;若遇竞聘同一岗位者票数相同,需进行二次投票选举。如班委会岗位出现职位空缺的情况,可优先征求其它职位落选者的意愿,再进行投票选举。

(5)各学院班委会竞选过程中,须通过黑板或PPT注明班委会竞聘大会,并用照片记录公开竞聘演讲及投票唱票等各个重要环节。

4、竞聘结果公示

学院通过海报对当选的各班班委会成员进行为期一周的公示。全院各班级学生可在公示期间内详细、真实地反映拟任者存在的问题。如通过公示,按组织程序予以试用,试用期为一个月。

5、试用与上岗

通过公示的班委会要进行为期一个月的试用考核。学生工作办公室、辅导员、班主任以及全班同学对其进行监督与考核。试用期考核合格后正式上岗,聘任期为一年。之后每年九月份进行一次公开竞聘演讲。

七、工作要求

1、各学院以本通知的内容为原则,根据学院实际情况组织竞选工作,要求竞选工作务必以班级同学“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不准以任何形式代替公开唱票、投票,任何个人不得随意替换投票产生的班委会成员,一经发现违规行为,追究责任人。

2、各学院通过微信、新闻等途径及时发布动员、选举等实时动态,营造全民参与的氛围。

3、各学院积极做好通知及宣传动员工作并于10月21日15:00前以学院团总支为单位将本学院各班班委会竞选时间安排(材料1)上报至校团委郭娇处。

4、各班级竞选结束后,将“班委会竞选投票单”、“竞选结果登记单”上报至学院团总支。

5、各学院团总支将本学院各班级“竞选投票单”回收整理好后存档,校团委将择期进行抽查。同时,将各班级“竞选结果登记单”、“公开选举现场照片”汇总好后于10月31日之前上报至校团委郭娇处。

 

材料1:沈阳城市学院班委会竞选时间安排

材料2:沈阳城市学院班委会竞选工作条例

材料3:沈阳城市学院班委会竞选投票单

材料4:沈阳城市学院班委会竞选结果登记单

 

      校团委

二〇二〇年十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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