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书介绍
作者:来源:时间:2020-06-23
法书指法令、律科一类的书籍。如汉代,焦赣 《易林·乾之大畜》:“典策法书,藏在兰台 。” 南朝齐,孔稚珪 《上新定法律表》:“法书徒明于帙里,寃魂犹结于狱中。”也可指有高度艺术性的可以做为书法典范的字。
法书又称法帖,学习书法可以作为楷模的范本。书法与法书虽说是两字的颠倒,其含意的广狭却有所不同,一个属于理论,一个属于实践,且两者又是相辅相成的。对古代名家墨迹的敬称,或表达对书法作者的尊重之意。古时将书写于缣楮纸帛而有法度规范的书法作品均可称“法书”,或称“书”。
书,即是俗话说的所谓的字,但不是一般人写的字,一般写字,只求正确无讹,在应用上不发生错误即可。倘若图书馆和博物馆把一般人写的字收藏起来,没有这个必要。图书馆和博物馆要保存的是字中的珍品。历史上有名的书法家写的真迹,在写字技巧上有很多创造或独具一格的,称之为书法艺术。书法艺术价值很高的,才有资格进入图书馆和博物馆。中国的书法是一种富有民族特色的传统艺术,它伴随着汉字的产生和发展一直延续到今天,经过历代书法名家的熔炼和创新,形成了丰富多彩的宝贵遗产,今天图书馆和博物馆保存它,鉴别它,其目的是使来者更好地继承和发扬这份遗产。
法书不同于书法。书法是书写的规范及法度。法书是对前人书法艺术成就和代表名作的推崇与尊重,可以为学习的楷模范本,故又称法帖。如:学楷法宗颜柳欧赵,学行法宗二王等等。今通称所作之书法作品为法书,含有尊重作者之意。《书法三昧》:“作字之要,下笔须沉着,虽一点一画之间,皆须三过其笔,方为法书。”北宋王安石有“好事所传玩,空残法书帖”诗句。
明清两代宫廷内府集中了历代法书作品,其情形见于康熙时所纂《佩文斋书画谱》和乾隆、嘉庆两朝所编《石渠宝笈》三编等著录中。本世纪初,清代末帝退位前后,藏品流散而出。世纪中叶,一部分越过海峡,至今保存于台北故宫博物院。五十年来,由于政府的关怀和收藏家(张伯驹、陈叔通、朱文钧、罗福颐、邓以蛰先生)的贡献,众多精品复归紫禁城,于是书法宝库得以重建,饮誉中外。明《祁忠敏公日记·癸未日历》:“十月初四日……夜至浒墅关,关使者袁寰中(袁可立子袁枢)来晤,即于舟次报谢。袁出家刻十余种及王觉斯法书以示。”今传著作有《法书要录》、《中国法书全集》、《宝晋斋法帖》等文本资料。
书法和法书是不同的两个概念。书法是指毛笔字书写的方法,主要讲执笔、用笔、点画、结构、分布(行次、章法)等方法。如执笔要指实掌虚,五指齐力;用笔要中锋铺毫;点画要圆满周到;结构要横直相安,意思呼应;分布要错综变化,疏密得直,全章贯气等等。主要是讲写汉字的方法,如李慎言的《书法概论》一类的书。进一步说,就是书写汉字的文章诗句使之成为艺术作品的方法。
法书是有一定书法艺术成就的作品,与名画是对称的。常见的书法艺术作品的字体有五:楷书、行书、草书、隶书和篆书。这五体只要有高度的艺术价值,可供临摹取法的,都可以称之为“法书”。
不论是尺牍、诗文,还是写经、抄本,无不意涉瑰奇,思逸神超。每每展卷,界破虚空,自能体会到:中国人这支笔,开始于一画,留下笔迹,既流出了人心之美,也流出万象之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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