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沈阳城市学院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的通知

作者:来源:时间:2023-04-20

 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沈阳城市学院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学校应用型人才培养理念,提高各专业学生建立数学模型和运用计算机解决实际问题的综合能力,提升学生的创新意识、自主学习能力以及团队合作精神,同时为参加辽宁省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东北三省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和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做好准备,学校拟举办2023年沈阳城市学院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竞赛名称及组织承办

竞赛名称:2023年沈阳城市学院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暨2023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校内选拔赛

主办单位:教务处

承办单位:通识教育学院

二、竞赛级别、竞赛奖励及学分政策

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认定为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竞赛项目,学生获得奖励后按照相关规定给予竞赛奖励和《创新创业实践》课程积分。

三、参赛对象

沈阳城市学院全日制在校本科大学生均可参加。参赛以队为单位,每队3人,专业不限,每名学生只能参加一个参赛队进行比赛,不得重复报名。每支队伍可设一名指导教师,从事赛前辅导工作与参赛的组织工作。

四、竞赛内容、要求

1.竞赛内容

参赛学生对赛题进行数学建模工作,竞赛为12天时间。各参赛队员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从网上下载赛题、查询资料、讨论解题方案并最终形成书面论文。

2.要求

参赛队任选一道题作为参赛试题(选题为A、B、C题)。每队只能选择一道题作答。

特别说明:本次提交的所有论文将在论文检测系统进行查重。

3. 论文及相关材料提交

每个参赛队伍需提交参赛论文纸质版和电子版论文。纸质版内容和电子版的对应内容须保持一致。

纸质版论文按照规定时间上交至本次竞赛负责老师处

电子版论文传至邮箱:1185685475@qq.com

五、竞赛时间及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截止427日(周)上午9时

2.报名方式:

线下报名参赛学生组队成功后与指导教师联系报名

3.竞赛时间:428日上午8:00 - 510日上午8:00

六、其他

1.请各参赛队指导教师加入QQ群:674303302

2.校园选拔赛评审工作由校级大赛评审委员会综合评定,校赛组委会根据作品质量,按照一定比例评选出一、二、三等奖,优秀作品推荐参加相关省级、国家级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

竞赛负责人:

姜莹莹 15840458573   张 13998869592

           教务处  通识教育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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