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在2018年省市“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活动” 评选中荣获集体、个人奖12项
作者:来源:时间:2018-12-20
本网讯(校团委 郭娇)近日,中共辽宁省委宣传部、团省委,中共沈阳市委宣传部、团市委、市委教科工委等20余家单位联合对2018年省市两级“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中的先进个人和集体进行表彰。在表彰决定上,我校共荣获集体奖、个人奖12项。
今年暑期以来,校团委认真落实辽宁团省委关于今年大中专学生志愿者暑期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和沈阳团市委2018年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活动的要求,组织我校大学生暑期开展社会实践。全校有4700余名师生参与到暑期社会实践和公益志愿服务中,共组建20余支实践团队,形成了一次影响力大、参与度高、社会反响好的实践活动,发挥了社会实践在第二课堂中“育人育才”的推动作用。
今年9月,校团委对20余名师生、10余个团队、3个先进集体进行了表彰,并开展了先进事迹分享会,推荐了一批符合条件的个人和集体,参与辽宁省和沈阳市两级“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先进个人、先进集体、优秀组织单位等奖项的评选活动。
经辽宁省团省委学校部、沈阳市团市委学校部审核评选,中共辽宁省委宣传部、团省委,中共沈阳市委宣传部、团市委、市委教科工委等20余家单位联合决定,对2018年省市两级“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中的先进个人和集体进行表彰。其中,语言文化学院学生赵斯琪,荣获辽宁省大学生志愿者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先进个人荣誉称号;校团委荣获辽宁省大学生志愿者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宣讲交流专项行动,优秀组织单位荣誉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