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城市学院新增3个省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

作者:来源:时间:2020-05-29

  本网讯(科技产业处 刘阳)根据《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19年度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认定工作的通知》(辽教办[2019]162号)精神,经各高校申报,省教育厅批准,全省共有160个实践教育基地获2019年度省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认定,其中我校申报的沈阳市和平区汪正摄影中心文科实践教育基地、中准会计师事所辽宁分所文实践教育基地、辽宁文学院文科实践教育基地3个基地获批准认定。截止目前,我校已有8个辽宁省大学生实践教育基地。 

  汪正摄影中心是一家民营摄影服务企业,东北地区最大的儿童摄影服务机构,汪正影业创始于1996年,历经20余年的发展历程,目前年产值过亿,拥有60多家品牌门店,总投资10多亿元人民币。2013年我校影视传媒学院与汪正摄影中心签订校外实践教育基地协议,从合作之初的摄影专业,到后来的视觉传达设计专业,目前已经与影视传媒学院全部专业开展认知实践、社会调查、课程设计、顶岗实习、毕业实习等实践教学环节及企业员工培训等相关领域的合作。每年选送100名学生到汪正影视开展实践学习,实习岗位涵盖市场运营、摄影、设计、后期、新媒体运营等。 

  

 

  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辽宁分所隶属于中准东联集团公司,该集团公司包括:辽宁东联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辽宁东联项目管理公司、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辽宁分所等。2018年底,商学院会计学专业与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辽宁分所签署了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实施基础会计“课堂-案例-实验”一体化教学改革实践项目。双方建设内容包括:构建基础会计“课堂-案例-实验”一体化教学实训课程体系;引入“基础会计‘课堂-案例-实验’一体化教学平台”,分项建设实验项目;建设实际工作环境和工作流程,引入一线实务工具、分析方法;建设工业制造、房产建筑、商业服务、行政事业四个行业的会计内容,形成涵盖业务循环、账务处理和财务报告三个范畴知识模块体系的实验项目。目前已有十余位沈阳城市学院财务专业大四学生在此带薪实习。实习学生在实习期间总体表现良好,特别在实习态度、实习纪律及实际工作能力等方面得到了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辽宁分所的肯定。 

  

 

  辽宁文学院是辽宁文化演艺集团(省公共文化服务中心)下属的重要文化事业单位,集青年文学创作人才培训、文学创作研发、作家作品评论、文艺理论和现象研究等于一身,承载了文艺文化研究和公共服务职能。201811月,沈阳城市学院与辽宁文学院签署了实习基地合作协议,建立沈阳城市学院基地——辽宁文学院校外实践教育基地,双方共同研讨人才培养方案、课程体系,同时和学院的教师开展学术交流。基地先后接纳我校学生 200 余人次的参观学习。同时已经有 30 余人次进入实践基地开展专业实习。辽宁文学院的韩春燕、苏妮娜老师还经常到我校开展讲座活动,开阔了学生们的眼界,提升了学生们对文学知识的认知能力。 

  根据沈阳城市学院“坚持育人为本 注重能力培养”的办学理念及应用型人才培养定位,学校提出了教学目标能力化、教学过程情境化、教学考核成果化、教学方法实践化的教学改革总思路。在人才培养方案的总体设计上,加大实践学分比例,明确规定各专业实践教学比例不低于30%,强化专业实践能力培养。即学生第1学期至第6学期在校完成专业知识和技能的学习之后,在第7学期需到校外实习单位完成专业实习,通过参加各岗位的实际工作,将课堂所学的理论知识与生产实际相结合,进一步深化所学知识,锻炼基本的岗位能力。校外实习基地为学生的认识实习、专业实习提供强有力的支持。 

  学校已与沈阳凯宾斯基国际饭店、上海城建集团、东北设计院等国内著名企业和行内龙头企业共建实践教育基地,其中沈阳城市学院—沈阳凯宾斯基饭店文科实践教育基地、沈阳国际软件园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沈阳广播电视台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沈阳城市学院—辽宁康辉国际旅行社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沈阳城市学院—中建东北院大学生校外实践教学基地被评为辽宁省大学生实践教育基地。截止至20199月,沈阳城市学院共有实习基地166个,涵盖学校原有的34个专业。2020年新增3个专业的实习基地也正在加快建设中。 

  未来,我校各学院将进一步加强基地建设,创新校外实践教育模式,推动校企双方共同制定校外实践教育的教学目标和培养方案、共同建设课程体系和教学内容、共同组织实施培养过程、共同评价培养质量,组建由高校教师和企事业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共同组成的教师队伍,促进高校与科研院所、行业、企业建立联合培养人才的新机制。要规范基地管理,建立可持续发展的管理模式和运行机制,督促实践基地建设单位完善教学运行、学生管理、安全保障等规章制度,促进实践基地开放共享。要统筹规划,充分发挥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的引领示范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