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资力量】-李长青

作者:来源:时间:2019-05-28

 

 

李长青

    称:高级艺术指导

    历:本科

毕业院校:中央党校函授学院政法专业

 

工作经历:

199010-19963月任辽宁省戏剧学校副校长;

199612月至20004月任省直艺术表演团体行政处书记、副处长;

20004-20077月任辽宁大剧院总经理;

20077-20124月任辽宁演艺集团董事长兼总经理、辽宁歌舞团团长、辽宁大剧院总经理;

20124月至2015年任辽宁省艺术学校(辽宁文化艺术职工大学)校长;

2016年至今先后任沈阳城市学院绿岛传媒中心主任、科技产业中心主任、影视传媒学院院长、副校长。

现任沈阳城市学院副校长兼影视传媒学院院长

 

所获奖项:

20089月被中华人民文化部授予“文化产业工作者先进个人”称号;

200811月在辽宁省《在纪念改革开放30周年》主题活动中当选风云人物;

20092月获辽宁省“雷锋奖章”荣誉称号;

20094月被中共中央宣传部确定为全国文化系统“四个一批”人才;

20102月被中共辽宁省委、辽宁省人民政府授予“辽宁省领军人才”称号;

20151月获国务院特殊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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